水利专业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入黔分支机构备案工作程序
为规范我省省外水利专业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入黔从事工程监理活动和监督管理,维护水利建筑市场秩序,确保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贵州省城乡住房和建设厅、贵州省水利厅联合下发《关于省外水利专业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入黔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黔建建通[2010]398号文)规定:依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取得水利专业工程相应监理资质的监理企业,入黔承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须参照《贵州省省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入黔管理规定》办理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并直接到省水利厅进行水利专业工程从业资质核验。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负责受理资质核验备案有关具体工作。
一、省外水利专业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在黔设立分支机构,应到分支机构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后,向水利专业工程管理部门提交资料核验。
二、省外水利专业监理企业办理入黔分支机构备案及资质核验应填写《贵州省省外水利专业监理企业分支机构备案登记表》(见附件),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来办理的,应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负责人来办理的,应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二)企业注册地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企业近三年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价情况证明(包括:无违法违规行为证明、无质量安全事故情况证明和无合同欺诈行为证明等);
(三)企业注册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确认的企业信用等级证明;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水利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及相关证照副本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五)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相关证照副本或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六)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市场经营管理、档案管理、项目投标及合同管理等相关制度);
(七)具备与资质范围相适应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八)分支机构负责人基本情况:
1、有效任职文件;2、身份证明和相关资格证明;3、在企业的社会保险凭证及劳动合同。
(九)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
1、有效任职文件;2、身份证明;3、与企业资质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或注册资格证明);4、在企业的社会保险凭证及劳动合同。
(十)分支机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注册执业资格证明、职称证、上岗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证。其中:
1、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须按照水利工程监理管理规定取得相关资格证明并注册;
2、水利监理企业入黔分支机构资质核验备案的监理员、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人数应满足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的基本需要,其中注册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配置对照如下:
监理单位
资质等级 |
分支机构注册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配备基数 |
对应监理人员配备基数的同一时期可承担项目个数 |
监理
工程师 |
其中:高级
职称人员 |
其中:总监理工程师 |
监理员 |
甲级 |
12人 |
3人 |
3人 |
5 |
3 |
乙级 |
8人 |
2人 |
2人 |
3 |
2 |
(十一)100m2以上分支机构办公场所房屋所有权证或使用权证明材料;办公场所房屋为租赁的,租赁期限应不少于1年。
(十二)与分支机构注册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签订的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或协议。
(十三)提交的上述资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加盖企业公章,并设封面、目录及页码后,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同时提供相应的原或原件核验。
三、对分支机构办公场所进行实地核验及专业技术人员相关知识和能力测评。
四、分支机构按年度备案,备案续期在到期前一个月内进行。
五、省外水利专业监理企业在黔连续两年没有水利工程监理业绩的,将取消其分支机构续期备案资格。
六、备案程序框图:
七、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西湖巷29号省水利厅一楼103室
电话:0851-5608268、5938103
联系人:黄 娅 肖克艳
附件:《贵州省省外水利专业监理企业分支机构备案登记表》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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